鉴于李龙受贿犯罪具有未遂情节,民盟

【纠错】 【责任编辑:刘子丫】 阅读下一篇 : 深度观察 具有法定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李龙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积极退赃  ,被告人李龙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民盟贵州省委原副主委李龙受贿一案,

  据悉,

  新华社贵阳9月17日电(记者郑明鸿)9月17日,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上缴国库。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29万元 ,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李龙利用担任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 。